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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市關於印發《廣州市創建全國小貸行業標杆城市三年行動計劃( 2020-2022 年)》的通知
發佈日期:04/06/2020
消息來源:廣州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

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在民營企業座談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充分發揮小貸公司的融資渠道作用,紮實做好小貸公司監管、發展和創新工作,努力將廣州建成全國小貸行業標杆城市,廣州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制定此行動計劃。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牢固樹立和貫徹落實新發展理念,按照高質量發展要求,以「制度化、科技化、普惠化、國際化」為發展方向,通過政策引導、市場驅動、重點突破、系統推進,不斷提升小貸行業規範性、凝聚力、貢獻度,逐步建成全國小貸行業標杆城市,有力支撐廣州金融高質量發展,共建粵港澳大灣區國際金融樞紐,服務廣州實現老城市新活力和「四個出新出彩」。

(二)目標指標。經過3年努力,爭取全市小貸公司總數超過 130家,註冊資本超過 300億元,貸款餘額超過 500億元;監管評價為 A類企業佔全市小貸公司比重不斷上升,具有全國影響力的頭部機構達到3家以上;小貸行業成為廣州地方金融產業的重要增長極和地方金融規範監管的樣板,民間融資「廣州價格」指數體系形成全國影響力,廣州小貸行業製度化、科技化、普惠化、國際化建設走在全國前列。

    二、工作舉措

(一)完善小貸行業管理制度。

1. 完善日常監管統計製度。建立完善的監管指標體系,為小貸公司合規運營、監管部門有效管理提供標準。打造精簡高效的監管鏈條,強化日常監管功能、提高監管效率。組織小貸公司根據地方金融組織統計填報要求進行數據填報,準確反映經營發展和風險狀況,服務地方金融發展和金融監管。(負責單位:市地方金融監管局;支持單位:省地方金融監管局、人民銀行廣州分行營管部)

2. 實施分級分類監管。 2020 年起對全市小貸公司實施監管評價 , 並根據監管評價結果實行分類監管。適時總結評級經驗做法,推進完善行業監管評價制度。(負責單位:市地方金融監管局;支持單位:省地方金融監管局)

3. 完善小貸公司治理制度。指導小貸公司建立現代企業製度,完善法人治理結構、合規內控體系。以權責清晰、相互約束、有效制衡、科學決策為目標,進一步處理好股東與董事會、決策層與經營層、經營層與監督層之間的關係。優化小貸公司股東結構,支持股權集中化,支持開展高管股權激勵。(負責單位:市地方金融監管局)

4. 推進小貸行業標準化建設。聯合行業協會制定小貸公司標準化建設工作指引,鼓勵小貸公司根據自身情況逐步推進標準化建設。在傳統小貸公司推廣使用標準化的業務系統和財務系統。探索推行電子化的合同文本。鼓勵互聯網小貸公司探索智能合約的應用。(負責單位:市地方金融監管局;配合單位:區金融工作部門、市小貸協會)

5. 建立首席風險官制度。支持和鼓勵小貸公司在高級管理層中設立首席風險官,負責對機構運行全過程的重大風險進行防範、控制和化解,對經營的合法性、合規性進行審議、監督和檢查,防止違法違規人員進入小貸行業。(負責單位:市地方金融監管局;配合單位:市小貸協會)

6. 建立健全退出機制。對有重大違法違規行為,或長期不開展業務,拒不接受監管的小貸公司,予以撤銷小額貸款業務試點資格。撤銷試點資格的機構,其名稱及經營範圍不得再使用「小額貸款」「小貸」等字樣。(負責單位:市地方金融監管局;支持單位:省地方金融監管局)

(二)提升小貸行業科技水平。

7. 實施「五鏈合一」。引入區塊鏈、大數據等技術,建設小貸行業監管數據保存驗真的「監管鏈」、風險監測預警的「風控鏈」、糾紛調處化解的「司法鏈」、信用數據驗證的「徵信鏈」、優化行業生態的「服務鏈」,實現五鏈有機銜接,為小貸行業監管與發展賦能。(負責單位:市地方金融監管局;配合單位:廣州互聯網法院、越秀區金融局、廣州金融風險監測防控中心、廣州金融發展服務中心、廣州金融資產交易中心、廣州民間金融街徵信公司等)

8. 完善非現場監管系統。不斷升級完善廣州民間金融街小貸非現場監管系統,與全市小貸公司的業務、財務管理系統進行聯網對接,實現實時化監測和穿透性監管,並將數據接入省非現場監管信息系統及廣州金融風險監測防控中心。(負責單位:市地方金融監管局;配合單位:越秀區金融局、廣州金融風險監測防控中心)

9. 建設合同認證存證系統。搭建小貸公司借貸合同認證存證系統,為合同當事人維權提供真實證明,實現與廣州互聯網法院證據系統的高效對接。(負責單位:市地方金融監管局;配合單位:越秀區金融局、廣州互聯網法院)

10. 建設數字金融協同治理中心。首期以互聯網小貸為樣本,通過「監管鏈」與「司法鏈」的對接,實現案件批量智審,提高執行效率,以科技手段提升司法救濟能力。(負責單位:市地方金融監管局;配合單位:廣州互聯網法院、越秀區金融局)

11. 推動金融科技運用。科學佈局、統籌推進「監管鏈」、「風控鏈」、「司法鏈」、「徵信鏈」、「 服務鏈」在小貸領域的實施。鼓勵小貸公司、科技公司及中介服務機構合作研發基於金融科技的創新產品,優化業務流程。(負責單位:市地方金融監管局;配合單位:廣州互聯網法院、廣州金融風險監測防控中心、廣州民間金融街徵信公司、區金融工作部門)

12. 建設地方金融監管科技研究院。與中山大學、廣州金融風險監測防控中心合作建設研究院,落戶數字普惠金融監管試驗區,推進監管科技新技術在地方金融監管領域落地運用。(負責單位:市地方金融監管局;配合單位:越秀區金融局、廣州金融風險監測防控中心、中山大學管理學院)

(三)增強小貸行業普惠能力。

13. 降低融資成本。協調銀行、信託等金融機構與小貸公司簽訂戰略合作協議,探索開展銀團貸款模式,為小貸公司建立持續穩定、低成本的資金融入渠道。支持立根小額再貸款公司優化股東結構、引進港澳資本和資金開展直貸業務,提高經營效率,用直貸收益反哺再貸業務,降低再貸款利率。(負責單位:市地方金融監管局;支持單位:廣東銀保監局;配合單位:廣州立根小額再貸款公司)

14. 拓寬融資渠道。支持小貸公司依法依規通過資產證券化等債權類工具補充經營性資金。研究同業資金調劑拆借的可行性。(負責單位:市地方金融監管局;支持單位:省地方金融監管局、廣東證監局、廣東銀行同業公會)

15.提升經營效率及風控能力。建立協作共管機制,加快推進符合接入條件的小貸公司接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規範信用信息的採集、查詢和使用,提升審貸效率和風險管理水平。(負責單位:市地方金融監管局;支持單位:人民銀行廣州分行營管部;配合單位:廣州民間金融街徵信公司等)

16. 推進民間融資「廣州價格」體系建設。完善「廣州價格」指數體系,豐富指標內容、拓展採集對象、擴充採集範圍,及時準確反映民間資金供求狀況,形成合理的借貸資金價格,輔助監管決策。(負責單位:市地方金融監管局;配合單位:越秀區金融局、廣州金融風險監測防控中心)

17. 加強轉貸服務。建設廣州市企業轉貸服務平台,緩解廣州市中小微企業短期資金周轉壓力,防範化解在續貸過程中面臨的流動性風險,降低中小微企業轉貸成本。(負責單位:市地方金融監管局;支持單位:廣東銀保監局;配合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廣州金融發展服務中心)

18. 建立消費者權益保護中心。研究建設廣州市小貸行業消費者權益保護中心,為小貸行業消費者提供政策宣傳、普法教育及糾紛調處服務。支持有條件的小貸公司設立企業級消費者權益保護中心,促進公司以消費者為中心優化服務,規範發展。(負責單位:市地方金融監管局;配合單位:市小貸協會)

(四)提升小貸行業國際化程度。

19. 借鑒國際先進經驗。加強國際交流合作,不斷借鑒日本、德國、孟加拉、以色列等國家在發展小額信貸方面的先進理念和經驗,探索引入先進技術,為我國小貸行業發展探索新路。(負責單位:市地方金融監管局;配合單位:市小貸協會)

20. 引入國際股東和資本。充分利用建設粵港澳大灣區國際金融樞紐的契機,積極引入港澳及國際股東,鼓勵引入國際創投資本,提升國際化管理水平。(負責單位:市地方金融監管局)

21. 設立外資小貸公司。重點引入港澳資金,在民間金融街、南沙自貿區、廣州國際金融城等重點區域設立外商獨資小貸公司,並探索設立在粵港澳大灣區全域開展業務的小貸公司,服務大灣區建設。(負責單位:市地方金融監管局;支持單位:省地方金融監管局;配合單位:越秀區金融局、南沙區金融局、天河區商金局)

22. 促進粵港澳大灣區跨境金融發展。用好用足大灣區、自貿區政策,探索開展跨境融資、跨境資產交易等創新業務,不斷降低小貸公司融資成本,服務大灣區發展。(負責單位:市地方金融監管局;支持單位:人民銀行廣州分行營管部)

(五)培育頭部機構。

23. 推動小貸機構提升資本實力。鼓勵小貸公司積極實施增資擴股,並將未分配利潤轉增為註冊資本。對註冊資本超過 5 億元的小貸公司,研究按照金融機構的標準享受廣州市各類金融扶持政策。對新增實收資本 1 億元(含)以上的小貸公司,給予 50—1,000 萬元的獎勵。支持符合條件的小貸公司申請總部企業。(負責單位:市地方金融監管局;支持單位:省地方金融監管局、市財政局)

24. 實施差異化扶持政策。通過監管評價引導小貸公司做優做強,對於合規性較好、經營水平較高、風控能力較強、具備深厚產業背景的頭部機構,在經營範圍、融資渠道、融資槓桿、單筆單戶最高貸款額度等方面適當放寬,並在創新業務試點資質、高層次金融人才評選等方面給予支持。(負責單位:市地方金融監管局;支持單位:省地方金融監管局)

25. 開展敲門招商活動。針對世界 500 強、中國 500 強、中國民營 500 強企業開展敲門招商工作。研究制定扶持措施,對新設立的小貸公司,註冊資本達到一定規模的給予落戶獎勵。(負責單位:市地方金融監管局;配合單位:區金融工作部門、廣州金融發展服務中心)

(六)鼓勵創新發展。

26. 豐富小貸公司形態。鼓勵發起人在堅持支農支小、小額分散經營理念的前提下,對小貸公司的業務模式進行創新,實現差異化發展。逐步形成互聯網小貸、傳統小貸、公益小貸、特色化小貸、政策性小貸、再貸款公司等互為補充、有序發展的格局。(負責單位:市地方金融監管局;支持單位:省地方金融監管局)

27. 開展創新業務。鼓勵小貸公司守正創新,在加強合規管理、提高普惠性、提昇科技水平等方面進行創新試驗。爭取省支持開展投貸聯動、票據貼現業務。支持符合條件的小貸公司提高中間業務收入佔比。(負責單位:市地方金融監管局;支持單位:省地方金融監管局、廣東銀保監局)

28. 開展監管沙盒試驗。以小貸公司為樣本,在非現場監管系統進一步完善、信用數據互聯互通的基礎上,探索開展沙盒試驗,對監管制度實施效果、創新產品合規風險等進行評估、預測,提升監管前瞻性及有效性,穩妥推進小貸業務創新。(負責單位:市地方金融監管局;支持單位:省地方金融監管局;配合單位:中山大學管理學院、廣州金融風險監測防控中心、越秀區金融局)

(七)加強區域協調。

29. 一核驅動。廣州民間金融街作為全國小貸公司最集中的區域,要鞏固和發揮排頭兵作用,以建設「數字普惠金融監管試驗區」和「公益金融試驗區」為抓手,重點發展好互聯網小貸、公益小貸。持續完善以小額貸款行業為核心的發展規劃,完善民間金融風險防控和應急處置機制,爭取落地更多先行先試政策,形成可複制可推廣的經驗。(負責單位:市地方金融監管局;配合單位:越秀區金融局)

30. 多點聯動。天河區、南沙區要分別發揮好中央商務區、自貿區優勢,重點發展外資小貸和商貿小貸。鼓勵其他區根據區主導產業特點,發展與產業緊密結合的科技小貸、綠色小貸、文旅小貸、農業小貸等特色類小貸。鼓勵小貸公司進駐廣州市金融功能區集聚發展,或依託廣州市產業園區及批發市場深耕產業客戶,各區給予相應優惠政策。(負責單位:市地方金融監管局;配合單位:區金融工作部門)

(八)加強人才和文化建設。

31. 培育先進企業文化。在全市小貸公司倡導和培育誠信經營、合規經營、普惠為民等企業文化。鼓勵有條件的小貸公司設立黨組織,不忘初心、牢記使命,發揮黨員先鋒模範作用。(負責單位:金融行業黨委)

32. 加強人員培訓。建立小貸行業從業培訓體系,完善員工崗前、任中培訓,開展層級化、系統化、專業化的培訓交流活動。(負責單位:省小貸協會、市小貸協會)

33. 加強人才保障。在小貸公司中建立適應市場競爭的選人用人機制,做好人才梯隊建設儲備,在條件成熟時實施員工持股方案。落實廣州高層次金融人才支持項目實施辦法,支持符合條件的小貸從業人員申報享受人才政策。(負責單位:市地方金融監管局;配合單位:區金融工作部門、市小貸協會、市金融人才協會)

34. 加強正面宣傳。加強輿論宣傳工作,加大對小貸公司行業形象和淨化小貸公司市場環境的宣傳力度。(負責單位:市地方金融監管局;配合單位:市委宣傳部、市小貸協會、區金融工作部門)

(九)加強領導和保障。

35. 建立小貸行業創標杆聯席會議制度。在省級監管部門的指導下,建立省、市、區三級地方金融監管部門及相關單位共同參與的聯席會議制度,研究推進廣州市小貸行業創建全國標杆工作。負責單位:市地方金融監管局;支持單位:省地方金融監管局;配合單位:區金融工作部門)

36. 進一步發揮行業協會作用。廣州市小額貸款行業協會應積極搭建小貸公司與政府部門、金融機構、中介組織等各方溝通合作的平台,了解行業動態、反映會員需求、加強經驗交流,積極推進行業信息化建設,增強行業凝聚力,持續提升行業自律管理與規範發展能力。(負責單位:市小貸協會;配合單位:市地方金融監管局、區金融工作部門)

37. 加強智庫建設。建設小額信貸研究院(學院),聯合地方金融監管科技研究院開展小貸領域課題研究、培訓體系建設、監管決策顧問等工作。充分發揮好廣州民間金融研究院的智庫作用。支持廣州民間金融研究院探索建立民間金融資產交易的諮詢、服務和研究平台,為廣州民間金融機構提供高質量的資產信息諮詢服務,為小微企業及個人提供可選擇的民間金融諮詢服務。(負責單位:市地方金融監管局;配合單位:市小貸協會、廣州民間金融研究院、廣州金融風險監測防控中心、中山大學管理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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