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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居民10月10日起可在內地申請換發補發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
發佈日期:29/09/2020
消息來源:出入境管理局
出入境管理局於2020年9月28日召開新聞發佈會通報,自2020年10月10日起,港澳居民可向全國任一縣級以上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申請換發補發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申辦手續與在港澳地區一致。新政在保持申請條件不變、申辦手續不變、審批要求不變的基礎上,將為港澳居民帶來以下便利:

(a) 就地就近申辦,不再往返費時費力。港澳居民在內地期間證件過期換發、遺失損毀補發可就近向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提出申請,無需再返回港澳地區辦理;

(b) 一次辦結,高效便捷。申請人可通過窗口申請、提交材料、繳納辦證費用、自願選擇證件郵寄服務,一次性完成所有申辦手續,辦證時間縮短為7個工作日,有緊急需求者還可通過「綠色通道」實現「急證即辦」;以及

(c) 網上服務,精准貼心。港澳居民可通過出入境政務服務平台實現網上查詢受理地點、預約辦理時間、自助查詢辦證進度等多項「互聯網+」政務服務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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