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 | 關閉視窗
 
東莞市:《關於從事粵港貨運業務跨境貨車司機在莞健康管理和服務保障措施的告知書》
發佈日期:11/08/2020
消息來源:東莞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
為做好經批准豁免入境隔離的跨境貨車司機(以下簡稱「跨境司機」)在莞期間健康管理與服務保障工作,東莞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現就有關事項告知如下:

一、跨境司機入境來莞,必須同時遵守深圳、珠海等入境口岸城市關於強化粵港跨境司機健康管理和服務保障措施的工作要求。

二、跨境司機在莞期間應按照申報活動軌跡從入境口岸到東莞市目的地工廠(倉庫)進行點對點運輸,並做好個人防護。原則上單獨就餐,不參與聚集性活動,盡量與其他人員保持安全距離。如出現發熱、乾咳、乏力等症狀時,應避免繼續接觸他人,在做好個人防護的情況下前往附近發熱門診就診排查。

三、目的地為東莞的跨境司機原則上當天入境,當天返回。如有正當理由需在莞過夜,須由司機本人或貨主單位提出申請,經所在鎮街(園區)指揮部審批同意後統一安排在指定場所自費住宿,並實施封閉管理,不得自行安排在莞過夜。住宿期間,跨境貨車統一停放在所在鎮街(園區)指定停車場或貨主單位停車場,由所在鎮街(園區)免費提供停車場與住宿點間的專車接駁服務。

四、長居地為東莞的跨境司機如在莞過夜,也需到所在鎮街(園區)指定場所住宿,實施封閉管理;所在鎮街(園區)將適當補貼部分食宿費用。如其暫時不再從事跨境貨運業務,在自費接受一次核酸檢測且結果為陰性後,可返回符合防疫要求的固定住所居家隔離14天,接受社區健康管理。

五、跨境司機在莞期間如違反入境口岸城市以及東莞有關疫情防控政策措施,將被暫停或移除豁免入境隔離備案名單。

以上健康管理和服務保障措施自2020年8月10日12時起執行,後續將視疫情形勢動態調整。
 
  關閉視窗
網站地圖 | 隱私保護條款 | 免責聲明 | 輔助功能
©2006 The Hong Kong Printers Association 保留所有權利。
使用本網站即代表您同意使用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