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12月20日公布,經考慮最新疫情發展及社會經濟需要,決定提前放寬部分社交距離措施,並由12月22日生效。 經考慮公共衞生風險,並平衡社會和經濟活動的需要後,政府認為有空間提前放寬部分社交距離措施,包括: - 撤銷餐飲處所、酒吧/酒館及表列處所的處所容量限制;
- 撤銷宴會活動的人數上限;
- 撤銷適用於《預防及控制疾病條例》(第599章)相關規例下顧客進行快速抗原測試的要求,即:酒吧/酒館顧客、夜店/夜總會顧客、出席宴會的人士、郵輪「公海遊」的乘客及參與本地遊活動遊客無須再進行快測;及
- 容許在:公眾娛樂場所及活動場所的戶外範圍、體育處所的戶外範圍及麻將天九耍樂處所飲食。
有關「疫苗通行證」和佩戴口罩的要求仍會維持。政府會密切觀察疫情發展,在保障公眾健康的大前提下,考慮繼續放寬各項社交距離措施,讓市民生活有序復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