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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港易」計劃下的回港安排
發佈日期:16/11/2020
消息來源: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駐粵經濟貿易辦事處
「回港易」計劃下的回港安排 
 
香港特區政府已公佈,推出「回港易——在《若干到港人士強制檢疫規例》(第599C章)下香港居民從廣東省或澳門回港豁免檢疫計劃」(回港易計劃)。主要內容包括: 

一、本計劃旨讓香港居民自11月23日開始,只要符合《若干到港人士強制檢疫規例》(第599C章)第12(2)及12A條的指明條件,包括在回港前14天不曾到過香港、廣東省和澳門以外的地方,則可免去返港須接受14天強制檢疫的安排; 

二、就《規例》(第599C章)第12(2)條指明條件的第4及第5項,有關名額及指定口岸的詳情如下:經深圳灣口岸入境香港:每天3,000人、經港珠澳大橋香港口岸入境香港:每天2,000人; 

三、任何年滿18歲,並持有香港身份證的香港居民,可使用本計劃的網上預約系統(將於11月18日上午9時開放),在指定時間內預約回港日期及使用指定口岸的名額。網上預約系統逢星期三上午9時至星期五下午6時開放,接受於下星期一至星期日的7天期間的名額申請; 

四、預約時,申請人須在預約系統指明擬回港的日期,及將經由返港的指定口岸(即深圳灣口岸或港珠澳大橋香港口岸)。名額以先到先得的方式分配,不可轉讓,在回港後或在預約日期後即告失效。如有需要(例如在登記後,申請人因事突然未能如期回港),有關的香港居民須重新透過系統預約名額;以及 
 
五、成功取得預約名額的香港居民,必須預留充足時間,到在廣東省或澳門內任何一間獲粵港/港澳兩地政府認可的醫療機構,進行2019冠狀病毒病核酸檢測,確保過關時持有有效核酸檢測陰性結果證明,而檢測樣本必須在相關人士入境香港當天或當天之前三天之內取得等。 
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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